府尹道:“他们正侯着呢。”
“那我俩出去……”
“别别!”看着卢斯和冯铮站起来,府尹赶紧劝阻。
卢斯和冯铮:“???”
“实不相瞒,这案子……不知道两位将军可以让在下也在一边学习学习吗?”
这位府尹还真是能放得下架子。
冯铮愣了一下,看了一样卢斯,便笑着对府尹说:“大人说笑了,该是我们请大人一起参详参详。”
府尹摆手:“在下的斤两,在下都清楚。若不是在下已经是老胳膊老腿的,在下还真的想去无常司,也给训一训。这个案子,还请两位将军别拿在下当府尹,只是当个……当个师爷?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在下来办,只要让在下看个全程就好了。”
“府尹大人客气了,这案子,是开阳府主办,我无常司只是协理,是我无常司仰仗开阳府。”
府尹还想说,不过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最后只是拱了拱手——这两位的性格他也算是了解了,毕竟也不是头一回合作了,办起案子来是大刀阔斧,敢想敢做,但是说话处事上头,确实顶谨慎的两个人。他刚才那话虽然是肺腑,可也确实说的有些过了。传出去,对无常司不好,反正,他们各自心里有底就好了。
负责案子的捕快们,一叫就叫起来了二十多个——里边还有捕头,以及众多案子汇总之后加进来的捕快。
“我方才看了案卷,发现对于案发时情况的描述比较笼统。”冯铮刚才跟知府说话的时候,卢斯就在那低头看案卷。他与冯铮对视一眼,此时先开了口,“这些苦主都说突然之间就晕了,那么之前呢?前后左右是什么人他就没注意吗?而且,看这些苦主的受害地点,也有些乃是人来人往的地方,苦主自己被打晕打蒙了没看见,旁证呢?”
“启禀大人,将军,这些苦主,都是被逼到了小巷子里头,等有人发现不对的时候,看见的就只剩下苦主一个人了。”有个捕头道。
“逼到小巷子里头,怎么说?”
“有个苦主说迎头过来了一辆拉着货的推车,他后头也有人,他无奈,就进了边上的让一让车,谁知道一进去后头就让人推了一把,倒在地上之后,头上挨了一下,便什么都不知道了。还有一位,说是遇见了醉汉大闹挡路,他急着回家就绕了小路。另外……”
“那挡路的是谁?你们问了吗?”
“并未曾。”捕快摇头,“虽然找到了有人记得有个推车或者醉汉之类的,可推车就是推车的,至于醉汉之类,来往之人也是看一眼便躲得远远的,没谁会去仔细端详长相。”
卢斯嗯了一声,对冯铮摇摇头,那意思是他没什么可问的了,冯铮道:“这些苦主身上的财物你们可有追查到?”
“依然未曾。”捕头还是摇头。
冯铮皱了皱眉:“我看有金银首饰,你们可有去道上的问一问?”
捕头有些尴尬,看了一眼府尹,府尹皱眉:“看本官做什么?照实说!”府尹大概是觉得自己这么说有点歧义,所以又加了一句,“你们做捕快的跟江湖上有联系那不是应当的吗?!”
捕头这才讪讪的道:“道上也问过了,确实并无消息……”
这时候,卢斯就怀念起监控录像来,那可是好东西啊。
“两位将军看……”
“我们要实地去走一走。”冯铮道,“至少也要走两个地方,再去探访两位苦主。”
“那在下与将军们同去。”
“府尹大人……”
府尹却根本没给两个人再说话的机会,已经站起来去后头换衣服了。稍后,知府大人坐着马车,卢斯和冯铮骑着马,跟着五个捕快,一个小旗的无常,就朝其中一个最近的案发地点去了。
那乃是个酒楼,不过顶多算是中档,酒楼只有两层,不大。一楼就只有放开五张桌子,二楼也就只有两个雅间,但酒楼外头还搭着棚子,所以坐在外头买一碟花生米吃酒的人反而占了多数。
苦主在这里吃了饭,回家的路上被推进小巷子里被抢。
众人站在苦主被害的小巷子口,捕快在旁边道:“这苦主是个小买卖人,出外跑商四个月,本来该直接回家,可是家有悍妻,回了家,大多数挣来的银钱就都要上供给妻子,所以回了开阳先来酒楼吃喝一顿,他也不多话也就三钱银子的席面,临走再给家里买上二两卤肉。结果辛苦四个月的钱全都没了,又受了惊吓,人还在家里躺着呢。”
冯铮问:“你们可曾从凶犯选择苦主这方面上着手?”
“也曾经想过,但这个苦主因为常这么干,所以那店里的伙计掌柜与常客都认识他,事发当日,也有人与他打趣,怕就是这么让人盯上的。但这点别看小,常常来往吃酒的人却不少,老客、熟客都有,伙计也记不下来。其余的地方,也多是人来人往的所在。就有一个是首饰铺子,可那首饰铺子对面当日来了家卖艺的,也是热闹得很。”
卢斯听罢道:“看来,你们是确定了,凶犯乃是从这些地点尾随而出的?”
“是,毕竟这些苦主,小人等都去看过,也问仔细了他们穿的衣裳,都是不打眼的。若非是做了什么让人盯住,谁都不知道他们身上带着银钱。”
“不过我看其中有个苦主与旁人不同。”
“卢将军说的,是出了药铺的那位?”府尹问。
“对,我看案卷上说,他买了药,出来让人给劫了?但按理说,买了药,身上还有许多钱?”
“这事我当时也有些好奇,所以也问了,这人是家里妻子有孕,买了安胎药,还要去买补品。他买药的时候,钱财不小心露了白,这才糟了祸殃。”府尹感叹一声,可是看卢斯表情不太对,“怎么,卢将军对此还是有些怀疑?”
“嗯……这个案子,麻烦就麻烦在找不着犯人上头。他们的作案过程倒是很容易,无外乎有一到两个人作为前哨,在不引人注目又人来人往的地点,寻觅猎物。之后,从这些案子的情况看,至少还有两到三个人,彼此配合。将猎物逼入陷阱。陷阱里头又有专门的打手等着,一击命中,搜掠了财物,立刻逃跑。”
府尹连连点头:“对,该是如此。”
“这样一个团伙,人不算多,但也不少了。既然是在最近几个月才突然出事,若是早就有的人,道上不会没有消息。这伙人,怕是一群老手集结起来,但却不一定日常的时候也是一起行动的。很可能是隔一段时间集合一次,或者是以某人的家为集合地点,弄一个标记,看见标记就集结起来。”
府尹不点头也不摇头了,他是觉得有点茫然,就从那些案卷,还有捕快的三言两语中,他是这没看出来哪里能显示出这些犯人的日常行动的。
他哪里知道,卢斯说的这不是从卷宗里看出来的,这是他的日常经验。
最麻烦的抢劫案就是流窜作案加团伙作案了,未来网络世界尤其如此。网上约时间、约地点、约人员,踩点两三天,出手一次吃上三两个月,再找下一个目标。
这个案子跟卢斯在现代所了解的一些案子都很是类似——像卢斯过去,就属于是在本地以开场子、看场子为正业的地头蛇,他们最讨厌的一种,就是这种跑过来割麦子的过江龙,尤其是连个招呼都不打,码头也不拜,拿他们的场子当狩猎场的过江龙。
第234章
“我看了一下时间,这个团伙的作案时间是越来越近了, 从累积金额来看, 过去是只要五六两银子就能让他们花用十几天, 后头却是十几两银子六七天也不够,很明显只抢劫路人已经不够他们挥霍了, 要不了多久,怕是就要从路上抢劫,变成入室抢劫了。”
即便有宵禁,可宵禁的巡逻是很有规律的,真想做点什么, 对于这些穷凶极恶且极其有经验的盗匪来说,是拦不住他们的,这就跟多坚固的防盗门都有能开的贼一个道理。一旦他们改变作案手段, 那到时候可就不只是破财伤身, 而是要出人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