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88 雾里看花两三事(1 / 2)

当然可行。

两人来都来了贝克街, 而哈德森抢都抢了妻子的薪水,今夜怎么让他拿着钱逍遥自在。

哈德森自己撞上来,凯尔西不介意日行一善, 但歇洛克能稍稍修改一下用词吗?

“汤姆,你不必如此委婉。”

凯尔西直言, “夜间运动一词太宽泛了, 可以指代几公里夜跑, 或者是夜黑风高杀人放火。想给哈德森套麻袋,你直接说就好。”

“什么?套麻袋?!上帝作证,我是一位标准的绅士,从来都推崇宽以待人。”

歇洛克故作惊讶, 不可置信地问:“亲爱的杰瑞,你怎么能如此暴力,居然忘了圣经的教义吗?有人打你的右脸,应该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又怎么能随便说套麻袋。”

凯尔西无语:演,你再演。倒要看看,今天你还能演出什么花样来。

歇洛克继续他的表演,深吸一口气, 仿佛下定了某种赴汤蹈火的决定。

“不过,杰瑞你既然提议了,我就不会反驳你的提议。因此哪怕违背教义,哪怕前方是万丈深渊, 我也将义无反顾勇往直前。”

凯尔西扯出假笑,并毫不掩饰是在假笑。“你确定不反驳我的提议吗?那我这里先建议你重修遣词造句。”

只是去揍一顿哈德森, 不, 是必须先确定哈德森到底有多混蛋。歇洛克是何必像是戏瘾犯了, 演得如此入木三分。

“天呐!不可思议!你不认为我用词很精准。”

歇洛克丝毫不觉表述有误,“夜半三更,组队围殴,低调一些不对吗?夜间运动比套麻袋,听上去和平多了。推崇和平不好吗?”

“好,你用词斯文很好。”

凯尔西却戳破歇洛克浮夸的演出,“那你怎么解释后面一段?有必要说的像是我们触犯了十恶不赦的禁忌,然后奋不顾身地一起奔赴地狱吗?”

当下,歇洛克没有立即作答。

他侧头凝视凯尔西几秒,片刻,缓缓问到,“班纳特先生,你真的认为,我说错了?”

错?

不,并没有错。

企图报复或暴力惩戒哈德森,某种程度是违背教义。两人正要明知故犯,可不就有踏入地狱边缘的倾向。

凯尔西却听出了弦外之音。或许在往前几步,他们不仅仅违背了这一种教义。

比起暴力,这个时代的禁忌恋情更被世人排斥。

法律不会允许,更不谈得到神的宽恕。触犯的人注定无法前往天国,只能坠入黑暗地狱。

凯尔西无法坦言,歇洛克说的是错是对。

如果说错又错在哪里?两人之间其实并不存在性别的禁忌吗?

如果说对又对在哪里?欣赏小提琴独奏的夜晚,月色太温柔以至触动了她的心吗?

“您总能自圆其说,让人无法非议。”

凯尔西不动声色跳过对或错的语言陷阱,此刻甚至煞有其事地对歇洛克给予祝贺。

“刚刚是我鲁莽了,还建议您重修语言学。现在来看,是要恭喜您在语言的运用上臻至化境,今后恐怕已无人能出其右。”

“多谢夸奖,但我远不至无人能敌。”

歇洛克将此引以为荣,如若不然怎么应对狡诈多变的世界,却一点都不自大。

“比如从您的身上可知,语言学的博大精深,虚实结合自然切换,这都为我指明努力的方向。”

一个夜间运动的提议,最终在两人的相互吹捧中通过。

接下来两个多小时,是化提议为行动。

两人查访了一家又一家酒吧,暂时尚未见到哈德森本人,但从各方面了解哈他的情况。

比如哈德森继承了两套房子。

一套在贝克街自住,另一套也在本街区而租了出去。租金肯定不会补贴家用,哈德森全花在了酒吧里。

再比如哈德森没有稳定工作,是因他酗酒成瘾误事。

在据说他曾经因醉酒导致合同机密外泄,甚至还为弄一笔块钱倒卖公司配方。

既然是隐秘,又怎么为外人知?

凯尔西想起刚刚从揽客妓/女口中套出的话。这一带的酒吧差不多都认识老醉鬼哈德森,多多少少都知道他的经历。

二十多年前,哈德森没结婚时还装过绅士,不少人以为他有些本事。

本事或是有的,他曾经才能升职为糖果店的主管,才能娶到性格为人俱佳的妻子。

哈德森太太妥善地打理好一切生活所需,包括帮丈夫照看糖果店生意。

这却让哈德森慢慢地显出本性,他越发好逸恶劳,当父母过世后,再也没人能管制他了。

‘据说,哈德森太太因过度劳累流产,而当时糖果店又出了账目纰漏。哈德森因处理不当被开除,他不仅没关心妻子,还埋怨妻子做得不到位,从此夫妻俩陷入僵局。’

妓/女们如此说着。

哈德森烂醉在外的日子越来越多,近些年他又找过什么工作,为何再三被开除等等,相关的消息都是他酒后自己说的。

也曾有负责的酒吧老板阻止哈德森酗酒,但他可以换一家酒吧继续喝。

也曾有看不过眼的同事劝告哈德森应该认真工作,可他并不需要事业与上进心。

渐渐的,人以类聚。

哈德森醉酒后吐出的话没有谁在意真假,他身边都是花天酒地的人。只要给钱,他就有酒;只要给钱,妓/女就会作陪。

“开!六点大!”

“去你x的,又是大,都接连四把大了。”

“来来来,谁能喝三瓶,露丝小姐就陪他三个晚上。”

“哦,小气的公牛!买三瓶,只让露丝一个人陪吗?不够,得再加上莉莉。”

十二点钟声敲响。

歇洛克与凯尔西走了一大圈没有找到哈德森,遂又来到下一家他可能去的酒吧。

走近后,一扇大门根本关不住酒吧内的喧闹。

推开门,就让人想立即离开。

沸反盈天,乌烟瘴气。有的人趴在桌上烂醉如泥,有的人躺在椅上吸食大烟,还有些人在昏暗角落里做坦诚相见的运动。

“嘿!你们……”

距离大门最近的壮汉醉眼惺忪地抬头,正说着冷不丁上一双如鹰锐利的眼睛,猛地打了个激灵。

壮汉揉了揉脸,让自己清醒了过来,“你们是来找人的吧?”

歇洛克先一步进入酒吧,此刻,他想要花式夸奖凯尔西。

人与人的差异太大了,大到仅在选择酒吧的小事上就能可见一斑。

伦敦遍地酒吧。从胖老板开的贵价酒吧,到平价如椰树酒吧,凯尔西会留下来喝一杯的地方都有起码的保证。

老板品性不错,都不允许吧内出现乌七八糟的事。即便醉酒,也都不必担心安全有碍。

至于眼前这家。

歇洛克扫视一圈,发现了几块未清理的碎酒瓶玻璃,上面还沾着些许血迹。

“哈德森,今天来过。”

歇洛克没用疑问句,只见壮汉的脸色忽而不太好。

“你是他什么人?”

壮汉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答非所问,“不,没听说他有像你们这样的朋友,干嘛来找他?”

凯尔西瞥了一眼沾血碎玻璃,联系壮汉前后的变化,不难确定一件事。

——有人抢在前面,把哈德森给揍了。直接在酒吧开揍,没有套麻袋的那一种。

凯尔西挑明了,“哈德森刚刚被打了,谁干的?”

“哪有什么打架,别胡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