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克遗憾地对雷斯垂德摇头,“抱歉探长,你猜错了,正确回答属于班纳特先生。果然,胖尼尔的昵称从未出错,有人能看透灵魂。”
小心打开证物抽屉,取出一条染血的羊毛制大方巾。“就是它,随着第三位受害者碧丝卡一起被送来。当时围巾与衣服缠在一起,不瞒两位,我也没想过它不属于被害者。”
羊毛方围巾看起很来旧了,好几处都被蛀了洞,而编织图案有点复杂。
雷斯垂德认真回忆,“我去现场时,这条围巾就在碧丝卡手边。它染满了血,是女士围巾,难道不是碧丝卡的?”
巴尔克问,“碧丝卡是英国人,这点没错吧?”
“对。”雷斯垂德肯定,“被害的五人中,两个英国人,三个从东欧来的移民。怎么了?”
“当时,我也问过e.e同样的问题。e.e指出这条围巾来自波兰,是二十年前当地的花样。现在,不只伦敦,欧陆其他地方都很少见。”
巴尔克让雷斯垂德细想,“我们都没在市面上见过这种花纹,不是吗?关键是围巾上的证据。”
巴尔克又取出一个小塑料密封袋,“这些是e.e仔细检查围巾后从上面取下的头发。
一共七根头发,棕色,大约3.34英寸,也就是中指长。被害的碧丝卡深棕发色,发长12.1英寸,注意围巾上没有一根长发。”
凯尔西感到可惜。如果是在痕检仪器先进的时代,检测围巾头发与血迹的dna,就能判断它们分别属于谁,加速锁定犯罪嫌疑人。
一旁,雷斯垂德满脸不可置信,从未想到这种可能。
“你说上面的头发都是男人的?也就是说,女士羊毛方巾是凶手随身携带,然后被留在了犯罪现场。”
巴尔克点头,“只要向碧丝卡的合租者核实围巾不属于她,那它是凶手携带的可能性就极大。
其实,我们都知道一条老旧的波兰制围巾,又是女款,但没戴在英国籍被害女性身上,偏偏出现在犯罪现场。它属于被害人的可能性很低。”
雷斯垂德不明白了,“结合已知的分析,可知凶手的女性长辈从事性工作,这点深深影响了凶手。一个月前,他开始报复杀人,一周前又在作案后留下围巾。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巴尔克摊摊手,“我不知道,但第一封威胁信就是在碧丝卡被杀后寄到警局,这里面总有关联。
e.e建议,查一查来自波兰的移民。首先着重调查棕色头发,尽管这并不是一种特殊的发色。第二,调查与碧丝卡面部有相似点的人,最可能是眸色相同,尽管褐色也是一种常见眸色。”
当时,巴尔克觉得e.e的建议还是太宽泛,但现在结合了凯尔西的侧写,他完全不再如此认为。
“探长,笑一笑吧。你把s与e.e的推论综合起来,凶手的范围已经很小了。”
凯尔西忽略奇怪的昵称又又又增加了,将第三位被害人的冷冻柜打开,仔细观察碧丝卡的尸体。
凶手选择将围巾留在碧丝卡身边,而非其他受害者,其中一定有原因。“长相是一种可能,也有可能一周前受到某种刺激,促使他留下围巾后发出威胁信。”
“受了刺激?”雷斯垂德的不解更多了,“这太宽泛了,有很多可能。这点最可能推理出什么新线索吗?”
“共犯。”
“共犯。”
凯尔西与巴尔克异口同声地说到。
巴尔克对凯尔西耸耸肩,“喔!这不是我的认为,是e.e的想法。应该恭喜他吗?能有人与他想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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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三日,上午八点,新闻社收发亭。
编辑助理麦克睡眼惺忪地打开信筒,指尖的黏糊糊让他瞬间清醒。
“主编,不好了!”麦克抱着包裹匆匆跑入新闻部,“又有自称开膛手杰森的人来信了。这次是一个包裹。我的上帝,它有血!里面不知是什么。”
新闻部主编拿咖啡杯的手一颤,“慌什么慌!拆开就知道了。你来拆。”
“我?”麦克不太情愿地拿着裁纸刀,划了几下打开包裹,里面的东西让他当场干呕起来。
——是一封信与一团血淋淋的内脏。
『本报讯,开膛手杰森杀戮升级!』
『特大新闻,开膛手杰森公然寄出被害人肾脏示威!』
『苏格兰场究竟何时抓到真凶?以下将详细报道开膛手杰森的连环杀戮。附,信件与被挖肾脏照片(警告:血腥!慎阅!)』
四月三日,黄昏来临。
开膛手杰克挖出肾脏示威的消息,通过大大小小各家报社传遍了伦敦,占据了晚间新闻的头版头条。
白教堂区,街巷肮脏不堪。雷斯垂德正带领着警员,抓紧排查对凶手的排查。
前天,在剑桥大学解剖室,他做了十几页的记录。从分析凶手特性,到如何缩小范围锁定疑犯。
凯尔西最后基于两点,指出需要共犯存在的可能性。
先是必须要问凶手作案时衣服去哪里了?那些衣服大面积染血,一出现必然引人注意。
19世纪,洗衣服很麻烦。除去自带家佣的富贵人家,伦敦人只要有一点闲钱,都已经习惯衣服交给洗衣房。或大或小,全伦敦有数千家洗衣房可供选择,几乎没人会在此方面省钱。
对此,雷斯垂德深有体会,他的衣服曾在犯罪现场被血渍污染。
当时的住处没有自来水,从出门接水到彻底洗净衣物,要历经浸泡、涂肥皂、搓洗、晾干等等步骤,消耗了一个多小时。还不包括衣服晾干后的熨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