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晓兰这可比那什么陪酒女重要多了。
“先看看合同,能不能找到漏洞。”
现在连正规的‘合同法’都没有,就算有合同法,签合同时坑人的地方也很多,更别提在84年,合同里挖坑简直能玩死人。
夏晓兰已经做好了她舅这次要大出血的准备。
现在想想,伍行长的贷款,恐怕是帮倒忙了。
甥舅两个说话,车上其他人都不吱声,听夏晓兰说到这里,潘三才忽然开口:“香港佬要是敢在合同上骗人,我就让他从别的地方把钱吐出来。”
“三哥,谢谢您……但这件事最好能用正规手段解决,非常时期,才行非常办法,我们行的正,才不会让别人为难。”
潘三哥肯定有办法叫刘天全把钱吐出来。
刘天全这种人最怕死不过,这里是鹏城,对方就算在香港有社团背景,在鹏城也蹦跶不起来。
潘三却不一样。
潘三就算把刘天全绑架了要赎金,夏晓兰也不会奇怪。
但这事儿不能这样干,夏晓兰既不想让潘三冒险,商业上的事用商业手段解决,一直是夏晓兰的行事准则。这一点倒和周诚不谋而合,对付樊镇川时,周诚虽然暗暗收集了樊镇川许多违法的证据,最终也是让官方出面逮捕樊镇川的。
这样做可能没那么快意恩仇,然而后遗症却少很多!
刘勇有点焦躁,夏晓兰安慰他:“只要您人没事儿就行,舅妈和涛涛,还有我妈都来了,您可别让她们瞧出异样,不然您去歌舞厅的事,我可替您瞒不住了!”
康伟开着车,想笑又不敢笑,憋得脸红脖子粗。
刘勇十分不讲道理:
“葛剑,你怎么不直接把我打昏带走?”
啊?
怎么还有自己的事儿。
老实的葛剑被刘老板搞得有点懵,把喝醉的勇哥抗走他知道,没喝醉的以后也抗走?!
……
“晓兰来鹏城了?”
汤宏恩开完会,就听见小王带了这消息。
“她想和您吃顿饭,我看她好像遇到了点麻烦。”
这又是什么说法,刚到鹏城就遇到了麻烦,还是因为这麻烦才特意来鹏城找他的,汤宏恩点头:
“那就安排在今晚。”
第514章 合同上的手脚(4更)
刘勇和李凤梅一见面,两口子都没提之前在商都吵架的事。
李凤梅是见了刘勇在鹏城艰苦的生活条件,不好意思吵,刘勇自然不必说,被夏晓兰从歌舞厅给带回来,虽然并没有真正做了对不起老婆的事,到底是心虚呢,哪里还敢提吵架的事情。
再说了,李凤梅都主动来鹏城看他,那就是对他这个“一家之主”的低头嘛。
刘勇把儿子抱起来,“你们在鹏城多玩几天。”
李凤梅白他一眼:“你儿子不用上学的?也就只能待两天!”
刘勇就嘿嘿笑。
当然要上学呀,他和李凤梅夫妻分居两地打拼,不就是为了儿子刘子涛以后有个好未来么。夏晓兰就是榜样,读不读书,对农村出身的孩子来说差距太大了!
上学这事儿是不能耽误的,哪怕是牺牲一点相聚的时间,按夏晓兰的话来说,得给刘子涛养成好的学习习惯,让他知道上学应该排在所有事之前,而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行万里路胜过读万卷书?前提也要先读完万卷书啊!
不止是刘子涛要上学,现在商都那边刚刚上冬装,请了店员,李凤梅和刘芬也不可能真的把店里的生意抛开。
夏晓兰要看的是刘勇和刘天全签订的合同。
一看到那合同,夏晓兰就知道是什么毛病了。
刘天全的天宸装饰,承接的是香蜜湖度假村的一部分室内装修工程,最大头的就是香蜜湖夜总会。然后刘天全作为承包商,又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刘勇的‘远辉’。流程基本上是标准的,就是在小地方做手脚。
“我舅舅和刘天全签合同的时候,喝了酒吧?”
夏晓兰问的是葛剑。
签合同那天的确是喝了酒,但合同也仔细找人看过的。
夏晓兰指着合同:“刘天全的公司叫天宸,这合同上写的是天辰,你们别看这两个字读音一样,等到真正结款的时候,全看刘天全想怎么玩了。”
承接工程是要垫资的。
就像鹏城市政府招待所的工程,总预算上百万,刘勇把家里的钱全部带上了也不够,中途要不是有银行贷款,根本撑不到工程结束拿到尾款的那天。每个包工头都是这样搞的,有100万的流动资金,敢去接几百万的工程。后世经常有农民工讨薪闹上新闻,有的是包工头故意赖账,大部分是包工头自己的资金链都断了,拿什么来给民工结算工资?
包工头承接了超过自己流动资金的工程,只要上面的建筑公司压着款不给,就能把包工头拖到想跳海。
刘天全现在玩的就是这套,国内的《合同法》还没有,所谓的合同都是双方自行商议的,欺诈合同防不胜防,刘天全搞了个比较简单的,把‘天宸’换成了‘天辰’。现在让刘勇拼命垫资,等到结款的时候,刘勇把合同拿出来一看,刘天全可以名正言顺的不给钱。这个‘天辰’也一定是存在的,就是找不到负责人,向谁追讨工程款?
葛剑满头大汗:
“夏小姐,老板可是已经垫了9万多的工程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