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日记,分身术(2 / 2)

血衣去黑风崖奔着玄冥阴火去的,还是冥神之骨去的?等等……或许这些疑惑终有一曰会解开,也或许永远都将没有答案,一直埋在他的内心深处发霉腐烂。

……分身术!

这是风翊第一次将这本从麒琪手中换回来所谓的流传自上古的旷世秘技拿出来研究,本来他对这本分身术是不抱任何希望的,因为麒琪说过他们麒麟家族研究了多年也没有谁修炼成功幻化出哪怕一个分身出来。

但是因为受到棺中丽人的刺激,她竟然拥有六十八个分身,且分身还能拥有自己的读力意识,再想及自己身上好像也有这么一本分身术,便决定翻出来研究一下,万一是真的,那自己这便宜占得可不是一般的大。

“本尊欺天圣君,所创分身术乃天下第一等,修炼至极致可分身九十九,每一个分身都拥有与自身同等的实力,本尊凭此纵横天下,鲜有敌手,自号欺天,只有本尊欺天之份,没有天欺本尊之份,有缘者若得此分身术,修炼成功者,便是本尊传人,哈哈哈。”分身术序言,便是这么一番狂语。

“怎么看怎么像江湖骗子用来骗三岁小孩的东西。”风翊看得一阵无语,心中直嘀咕。

风翊一页一页翻下去,原本不屑的心态开始变得凝重,书本内容玄奥,看似天马行空,实则严谨无比,绝非糊弄人的玩意儿。

整本分身术寥寥不过五页,但风翊快速翻了一遍之后再看第二遍,却足足看了十几个时辰才合上书本,面带沉思之色,久久没有动作。

分身术说穿了就是精神意念的运用,也就是灵魂的运用,这些风翊都没有问题,但问题是,分身术所凝结的分身却是真实存在的,能够被触摸到,这不就是等于凭空造人吗?

“灵魂分裂,影像自生,分身!”风翊一声大喝,便见一个模糊的人影从他本体上分离出来,还不到十秒钟,就扭曲着烟消云散了。

“是啊,按照秘技所说,这分身术就是造人之术,但我幻化出来的只是虚影,而非实体,是我的精神力不够,还是差点什么?”风翊心想,他若按照秘技方法修炼下去,就算分出的影子可以维持数天甚至数月,甚至具备攻击力,但这分身仍然只是影子,而算不得像血衣那样有血有肉的人体。

百思不得其解,风翊的思路似乎钻进了一条死胡同,得其门而进,却不得而出。

“算了,还是出去要紧,免得萧萧等人担心。”风翊惊觉时间的流逝,打算留待慢慢研究。

巴巴托五人已经在那悬浮石室消失的地方等了三天三夜了,但是仍然没有动静,若不是肥猪与卫斯理没什么异常,恐怕萧萧妮娅两女非要急疯了不可。

“有动静!”巴巴托与肥猪两大高手几乎同时看向了毫无一物的虚空,那里的空间波动有一丝细微的紊乱。

慢慢的,空间波动越来越大,一个阴魔兵陡然凭空出现,然后倏的一下又消失了。

“哈哈哈,我就知道风翊会没事的,你们等着吧,他马上就要出来了。”巴巴托长声大笑,他当然知道这阴魔兵只是风翊用来探路的,一旦安全回去,风翊很快便会出现。

果然,巴巴托话声刚落,风翊的身影便出现在虚空之中。

“咦,本少爷一出来怎么就下雨了。”风翊一出来便看到了萧萧与妮娅两张梨花带雨的俏脸,惊咦一声叫道。

“讨厌。”两女娇嗔一声扑了上来,对着风翊又掐又挠。

风翊长臂一张,将两女环入怀中,柔声道:“让你们担心了,有这么漂亮的小美人在外头等着本少爷,本少爷又怎么舍得死呢?”

“不许说死,就算我们死了也不许你死。”萧萧捂住风翊的嘴巴道。

“不死不死,我们都会长命万岁,不,长命万万岁。”风翊笑道,没来由地浮现起血衣融入本体时那一眼,一眼是否也万年,万万年?

六人出了地裂,发现无数双眼睛望了过来,那是被风翊这惊天一击所吸引过来围观之人,有各路高手,也有平民百姓。只不过这恐怖地裂被巴巴托设下了禁制,无人可以进来。

“他们肯定得了宝物,老大,要不要半路打劫?”一个小团伙中,一名盗贼轻声问道。

“打个屁的劫,想找死也别拉上我们,就凭他们布下的这道禁制,那几名神级高手一试之下都赫然色变,就我们这实力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这老大还算有点眼光,瞪起眼睛朝着这提议的盗贼大骂一通。

有眼色的大有人在,但一些被谣传得沸沸扬扬的宝物冲昏头的人也不是没有,这不,两名大战师与一名大魔法师便眼睛发红地冲了过去,结果那如狗奴才般的肥猪轻轻一挥手,这三人在大多数人眼中算得上高手的家伙便直接化为一堆碎肉爆散开来,血腥一幕将所有人震得面无人色,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直到风翊六人消失,这才如关闭的收音机突然打开一般闹哄哄一片。

“史家主,你真的不动手?不如我们合作灭了他们,得到的宝物平分。”一名身着锦袍的老者对远远望着的百合家族家主史莱克道。

“不了,戴尔家主若有意尽管动手,不过别怪我史莱克没有提醒你,到时被灭族了可别连累我百合家族。”史莱克淡淡道,他本是被血衣控制,不得不听从她的命令,但他三天前发现血衣下在他体内的禁制消失了,便猜想血衣可能已经死了,心中自是兴奋,他终于又可以摆脱这傀儡般的生活了,而风翊的恐怖他是见识过的,人家一个手指头便能灭了他,去招惹这尊杀神,给他一万个胆子他也不敢,他就是担心这被宝物冲昏头的老家伙连累了他,那可就太冤了。

(未完待续)